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件(宁科〔2015〕91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度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重点
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发展创新为重点,主要奖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性成果,对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带动转型升级,显著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
二、推荐申报范围
奖励项目按性质分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技术发明类和国际科技合作类,各类别应具备的条件是:
1、在技术开发类项目中,实施科技创新,取得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开发或系统集成高新技术应用于经济或社会发展,创造了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2、在社会公益类项目中,取得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大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社会效益的。
3、在重大工程类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在技术发明类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工艺、材料、产品及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国际科学技术合作项目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三、推荐申报要求
1、推荐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当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我市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应当是经过一年以上(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实施应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社会效益,并为南京地区的经济、生态和社会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3、推荐项目需有已授权的、与该项目相关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提供近5年内,即2010年1月1号以后)。失效或权力转移的,与申报项目无关联的知识产权不宜提供。
4、本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同一单位原则上限报3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参加项目申报。市卫生局限报40项(含市、区及以下的医疗机构)。请各推荐单位做好2015年度科技奖励推荐项目的遴选。推荐的项目应在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简介、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等。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5、各区(园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市有关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在宁国家、省部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工作。并负责推荐材料审核把关工作。
6、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
(1)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者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的资格及排序等存在争议的项目。
(2)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科技成果项目。
(3)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
(4)曾获得过我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
(5)往年申报未获奖,本年度无重大创新的项目。
(6)其他不满足申报范围和条件的。
四、推荐材料要求
1、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组织应按《推荐书》的要求,对项目的条件,材料内容、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资格与排序进行审核,同时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组织公章或专家签名。
2、材料由《推荐书》和附件组成。附件主要包括反映该成果的知识产权证书(包括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通知书”、“专利著录项变更通知”、“专利实施许可登记证明”、“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一年以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有关行业许可或资质证书、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移协议、用户使用报告等。应用类成果须提供该成果在本地取得实际应用一年(即关键技术应该在2014年1月1日前开始应用)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等。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
3、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学校科研院存档一份复印件)。推荐材料不完整,不属实、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不予受理。
五、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网上在线填报,网址:http://202.127.12.46:85/ (首次点击时,请按照弹出窗口的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操作)。
1、用户注册:各申报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用户注册。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需要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一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登陆账号)。完成注册后,以“单位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新建项目,将帐号派发给需要申报项目的人员进行填报。
2、申报人向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帐号后,点击“用户类型”,选择“社会单位/企业”,即可用项目编号和密码进行登陆,网上在线填报。
3、《推荐书》按规定格式网上在线填写,文字、图表大小不得超过规定总量。电子版申报材料中的附件部分应是原始件的拍摄或扫描件,后缀为.DOC、.PDF、.JPG ,总页数不超过30页,总文件大小不超过4M。
4、《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可在南京市科委网站(www.njkj.gov.cn)上自行下载。
5、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都必须填写《科技成果登记表》。此前未按国家科技部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需补办登记后方可申报。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下载地址:http://www.tech110.net/common/download.html
六、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报送时间:
2015年6月26日前完成项目网上填报; 6月26日前提交推荐意见;于6月29日前上报纸质推荐材料和《国家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含上报数据)至学校科学研究院(行政楼418室)。
联系方式: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申 辰 68505404 翟亚贞 68505343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 联系人:朱鹏晖 电话:68505402
南京市科委科技成果处 联系人:刘 宏 电话:68786267
软件及申报系统咨询 联系人: 徐海灵 电话:13912905800
刘 彬 电话:15805160058
电子邮箱: X2006@126.com
学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袁正英 58139217 詹妮娜 5813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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