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2021春季班)的通知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党校建立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体系实施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党员轮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上半年发展学生党员三级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本次培训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等三个班次。
二、相关要求
(一)初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申请人。
2.培训时间:4月19日—5月16日。
3.授课内容: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简史》,进行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分为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如何成为积极分子、参与支部微学习及讨论等。
4.授课教师:以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成员为主,也可邀请学校及学院党政领导、党建指导员、离退休老党员、教师党员、高年级学生党员骨干等参与教育活动。
5.结业考核: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体会,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有效期三年。
(二)中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
2.培训时间:4月19日—5月16日。
3.授课内容:以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学习为重点,分为党的历史、党章总纲、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发展党员的方针和程序、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
4.授课教师:以分党校校长、副校长,党建指导员和学校党校师资库人员为主,如有困难可向学校党校申请协调。不在师资库里的授课教师,需由分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党校批准后方可授课。
5.结业考核:入党积极分子班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理论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发展对象班以结业论文占80%,学习表现占20%,分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三)高级培训
1.培训对象:预备党员及本科生毕业班正式党员。
2.培训时间:4月19日—5月23日。
3.授课内容:以党的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分为理论学习、党性修养、党员作用发挥、党建工作实务等专题培训。
4.授课教师: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
5.结业考核:预备党员班理论考试占60%,培训小结、学习表现各占20%。理论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毕业班正式党员班以结业论文占80%,学习表现占20%,学校党校考核合格后发放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各培训班总学时不得低于30学时,其中授课不得低于16学时,其余学时包括开学典礼、集中自学、讲座、讨论、调研、考试及结业典礼等。各分党校应认真研究并按通知要求制定初级和中级培训计划,要调控好培训班的规模,要严把各班次课程内容和方向,确保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
(二)各分党校应抓好各培训班次的人员报名、课堂教学、考试考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同时,要做好学员出勤情况考核,切实提高党校培训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三)各分党校于4月21日前上报三级培训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附件1、2、3),6月6日前上报初级、中级培训考核成绩(附件4、附件5)。按统一格式打包,注明“**学院三级培训相关材料”报送至组织部邮箱(zzb@njtech.edu.cn)。同时,初级、中级培训考核成绩(附件4、附件5)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7,联系人:张杰,电话:58139051。
(四)各分党校报送各班次学员名单时,应注意避免遗漏。应对持有合格证已过有效期的学员及时安排培训。高级培训学员名单应包含未参加过高级培训班学习的预备党员和参加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本科生毕业班所有正式党员。
附件:1. 初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2. 中级培训人数、名单、培训方案
3. 高级培训人数、名单
4. 初级培训成绩汇总
5. 中级培训成绩汇总
6. 南京工业大学学校党校师资库名单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4月16日